9月5日,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第二十四次會(huì )議通過(guò):
河池市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任免名單
。2023年9月5日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第二十四次會(huì )議通過(guò))
(一)
決定任命:
楊 波為河池市應急管理局局長(cháng)。
決定免去:
龍照國的河池市應急管理局局長(cháng)職務(wù)。
(二)
任命:
秦冬英(女)為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(cháng);
韋麗麗(女)為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。
免去:
譚凌云(女)的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(cháng)職務(wù);
秦冬英(女)的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(cháng)職務(wù);
韋荷嫩(女)的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(cháng)職務(wù);
張世道的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(huì )委員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秦 猛的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(huì )委員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蘭建強的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