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海市海城區人大常委會(huì )
任免職名單
。2024年1月28日海城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(huì )第二十三次會(huì )議通過(guò))
一
決定任命:
方良濤為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(cháng)。
決定免去:
郭立冬的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(cháng)職務(wù);
吳春雄的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(cháng)職務(wù)。
二
任命:
曾大帥為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;
溫 檸為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;
黃艷芝(女)為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;
劉佳倫(女)為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;
黃翠藍(女)為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;
宋夢(mèng)瑤(女)為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。
免去:
鐘觀(guān)保的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職務(wù)。
三
任命:
曾樹(shù)文為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、檢察委員會(huì )委員、副檢察長(cháng);
李盛有為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、檢察委員會(huì )委員、副檢察長(cháng)。
免去:
陳其敏的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(cháng)、檢察委員會(huì )委員、檢察員職務(wù)。
北海市海城區人大常委會(huì )
關(guān)于接受鄧皓天辭職請求的決定
。2024年1月28日海城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(huì )第二十三次會(huì )議通過(guò))
北海市海城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第二十三次會(huì )議決定:接受鄧皓天辭去北海市海城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代表職務(wù)的請求。
報北海市海城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備案。